网信办:12月起 直播、小程序等上线需安全评估
日期:2018-11-16 10:10:52 浏览:1947

1115日,为加强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相关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管理,国家网信办公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今年1130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情形包括: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等。

 

另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上线,或者信息服务增设相关功能的;使用新技术新应用,使信息服务的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更,导致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用户规模显著增加,导致信息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发生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表明已有安全措施难以有效防控网络安全风险的;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书面通知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均需依照本规定自行开展安全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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