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09 09:27:04 浏览:1934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现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应满足以下条件: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2.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3. 未曾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按照《行动方案》,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81199:00起开放,2018111917:00关闭申报。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811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1)

 

  ()各区核实推荐。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不需组织专家核实评审,汇总企业名单后按上述时间正式函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并同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

 

  ()市科创委复核。

 

  市科技创新委(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推荐的全部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行政审议与公示。

 

  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审议拟入库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名单,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支持范围。公示有异议的,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有关规定处理。

 

  ()下达经费。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本级财政支持经费,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区财政支持经费。

 

  四、申报材料

 

  提交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生成带水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请书(2018年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下载打印并签章(一式2),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

 

  五、其他要求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若2017年及以前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再纳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可另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

 

   附件:1.广州市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pdf

     2.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请书(封面标注:已入库广东省高新技术培育库的企业).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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